吉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 2022-12-13 08:18
吉林市民政局吉林市公安局吉林市财政局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吉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儿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的通知
吉市民联发〔2022〕9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公安(分)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开发区相关部门,市儿童医院、市儿童福利院、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船营区长春路街道社区卫生中心:
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儿童是最弱小、最特殊的群体,他们残疾比例高、患病率高,遗弃儿童、走失儿童、解救的被拐儿童、流浪乞讨儿童健康状况不明,如何及时有效进行检查救治、保证其身心健康,事关儿童生存发展底线,事关儿童美好未来。
为解决机构内儿童就医转院,特别是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下公安部门送养儿童体检、观察、救治等难题,打通儿童福利机构与医疗服务机构儿童医疗救治服务“最后一公里”,确保儿童生命健康权益,根据《吉林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民发〔2022〕27号)要求,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决定建立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儿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救治对象范围
(一)儿童福利机构内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生重症急症,需要救治救助的。
(二)公安部门发现的遗弃儿童、走失儿童、解救的被拐儿童、流浪乞讨儿童,需要体检观察的。
二、建立绿色通道
(一)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市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儿
童医疗救治定点医院为吉林市儿童医院和船营区长春路街道社区卫生中心(其中船营区长春路街道社区卫生中心负责就近为儿童提供定期预防接种,防治宣教培训指导等工作)。
(二)建立绿色通道。定点医疗机构要开辟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儿童和遗弃儿童、走失儿童、解救的被拐儿童、流浪乞讨儿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集中供养儿童应由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凭相关证明通过绿色通道就医;遗弃儿童、走失儿童、解救的被拐儿童、流浪乞讨儿童凭送医公安干警工作证或相关证明进入优先服务流程,不得以任何原因拒收儿童入院。
三、完善救治机制
(一)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后补入院手续”机制。儿童福利机构内儿童住院不受押金、办理住院手续等条件限制,随入院随收住。公安部门送医的遗弃儿童、走失儿童、解救的被拐儿童、流浪乞讨儿童,要先行检查救治,在儿童办理完成医保相关证件后,按照医保有关规定进行结算。
(二)建立救治协助机制。定点医院内儿童因病情确需转院的,由定点医院提出需求,卫生健康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医疗机构,开辟绿色通道。
(三)建立联络员制度。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及定点医院、儿童福利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绿色通道具体事宜,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沟通联动、推动问题解决,确保集中供养儿童绿色通道顺畅实施。
四、明确责任分工
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推动形成“有章可循、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衔接紧密”的集中供养儿童医疗救治格局,共同保障儿童生命健康安全。民政部门负责机构内集中供养儿童患病时及时送医陪护,发布寻亲公告,为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儿童办理入定点医院、落户、医保等相关手续,申报省级“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结算等。公安部门负责遗弃儿童、走失儿童、解救的被拐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接送(包括送定点医疗机构和送入儿童福利院),并按照《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寻亲、DNA信息比对、出具相关证明以及办理落户等。财政部门负责集中供养儿童资金保障,合理安排儿童福利相关资金。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定点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做好儿童入院、体检、观察、救治、康复以及转院协调等工作;在因疫情防控需要执行封闭管理阶段提供远程诊疗、心理咨询等。医疗保障部门负责核实需要集中供养儿童的基本医保参保状态,未参保的可突破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限制,随参随缴,及时享受待遇;救治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为集中供养儿童兜牢兜实医疗救助基本民生权益的底,确保一个都不落,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更是保障儿童权益、社会发展进步的生动体现。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打通全市集中供养儿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作为我市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工作“十四五”目标任务和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的有力抓手,切实提升我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能力。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县(市)区、开发区公安、民政、定点医疗机构、市儿童福利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要加强沟通衔接,对遗弃儿童、走失儿童、解救的被拐儿童、流浪乞讨儿童,公安机关可直接送定点医院,并同时联系市儿童福利院。儿童福利院要及时与定点医院对接,开展相关体检观察工作,共同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为全市集中供养儿童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助力儿童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三)强化监督指导。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实时了解绿色通道实施情况,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逐步优化完善绿色通道工作机制。
附件:吉林市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儿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联络员信息表

市民政局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4日


附件:
吉林市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儿童医疗救治
绿色通道联络员信息表
单位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
市民政局 孟浩然 副处长 62066960 15043250380
市公安局 齐  卉 大队长 62409324 13843221222
市卫健委 魏晓辉 三级主任科员 62049397 15688993056
市医保局 杨云琦 科员 64805728 19003026757
儿童医院 邵  月 科长 63310542 15944227597
儿童福利院 李晓勇 院长  1564322299
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卞伟萍 未保科长  13009169900
长春路街道社区卫生中心 孙丽娜 院长  15584053132


政策解读:http://gfxwj.jlcity.gov.cn/zcjd/202212/t20221212_10982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