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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 2022-12-12 14:35
《关于建立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儿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儿童是最弱小、最特殊的群体,他们残疾比例高、患病率高,遗弃儿童、走失儿童、解救的被拐儿童、流浪乞讨儿童健康状况不明,如何及时有效进行检查救治、保证其身心健康,事关儿童生存发展底线,事关儿童美好未来。
二、工作任务
为解决机构内儿童就医转院,特别是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下公安部门送养儿童体检、观察、救治等难题,打通儿童福利机构与医疗服务机构儿童医疗救治服务“最后一公里”,确保儿童生命健康权益,根据《吉林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民发〔2022〕27号)要求,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决定建立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儿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
三、政策依据
依据《吉林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民发〔2022〕27号)文件二中市(州)级儿童福利机构负责收留抚养本连成区内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儿童。《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儿童。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各部门职责,并征求了各部门意见后确定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