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 2024-03-22 10:02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废止、失效及修改的行政规章、政府及政府办公厅文件的决定
2010年3月2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202号公布

  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按照《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的规定,在前几次清理的基础上,吉林市人民政府对现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又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对主要内容或部分条款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不一致的,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代替的,不符合我市实际或适用期已过不应继续执行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予以清理,决定废止市政府规章8件,修改市政府规章3件,废止、失效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文件60件。 

  附:1、第七批废止的市政府规章目录(8件) 

          2、修改的市政府规章目录(3件) 

          3、第七批废止、失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目录(60件)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