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 2020-03-16 08:24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石市2020年种植业结构调整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磐政办函〔2020〕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磐石、明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磐石市2020年种植业结构调整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磐石市2020年种植业

结构调整扶持政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结构调整的有关精神,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种植结构调整巩固提升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农农发〔2019〕1号)要求,加快调整优化我市种植业结构,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国家农业生产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以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快构建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提高农业发展质量,着力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农民增收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结构优化,协调发展。根据资源禀赋及区域差异,“调优、调特、调高、调深”种植结构,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宜饲则饲,做到保压有序,取舍有度。提升主产区产能,调整非优势区籽粒玉米种植。

2.坚持创新驱动,提质增效。推进科技创新,强化农业科技基础条件和装备保障能力建设,提升农业生产科技水平,实现增产增效、节本增效、提质增效。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升集约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

3.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以农业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为基础,积极推进中草药、食用菌等结构调整,促进资源永续利用、生产生态协调发展。

4.坚持市场导向,尊重农民意愿。遵循经济规律,以市场和企业需求为导向,引导和指导农业,尊重农民意愿和经营自主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

二、主要目标

根据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种植情况,实施“一减五增二促”,“一减”就是继续调减籽粒玉米种植面积;“五增”就是增加蔬菜、中药材、食用菌、特色玉米、桑蚕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二促”就是通过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域内龙头企业加速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种植结构调整扶持的对象、范围、品种及标准

2020年,全市计划拿出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的10%用于种植业结构调整,扶持的对象、范围、品种和标准如下:

(一)扶持对象

    2020年和域内市政府指定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签订订单的农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企业有:吉林省鑫达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吉林省元力药业有限公司、磐石市龙丰食品有限公司、磐石市磐橡食品有限公司、磐石市康泉饮品有限公司、磐石金刚山食品有限公司、吉林富晟丝织品有限公司、磐石市田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磐石巨康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昕正食品有限公司、吉林省绿耆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

(二)扶持范围

全市范围内合法耕地上实施调整的新增种植面积(桑树包括已经种植面积),不包括国家及省明确退耕的土地上的种植面积、未经批准开垦耕种的土地或者禁止开垦耕种的土地上的种植面积、虚报的种植面积。

(三)扶持品种及标准

1.扶持品种。

辣椒、花生、白菜、萝卜、大蒜、紫皮洋葱、紫苏;桔梗、黄芪、白术、蒲公英等;特色玉米(甜玉米)、地栽食用菌、桑树栽植。

2.扶持标准。

辣椒每亩(667平方米,以下同)500元,花生每亩500元,白菜每亩300元,萝卜每亩300元,大蒜每亩300元,紫皮洋葱每亩400元,紫苏每亩400元。

桔梗当年种植每亩500元,黄芪当年种植每亩500元,白术当年种植每亩500元,蒲公英当年种植每亩500元;其它中药材当年种植且达到一定规模的,按照“一事一议”方式进行补贴。

特色玉米(包括甜粘玉米)每亩200元;地栽食用菌每亩400元;桑树当年栽植集中连片3公顷以上且中间无插花每亩补贴500元,2019年栽植的老桑田仍在使用的每亩补贴300元,收购时蚕茧每市斤补贴5元。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以上品种的,将在原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上浮10%进行补贴。

(四)其它事项

2020年其它域内扶持对象、扶持品种及标准,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经市政府研究后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

四、实施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种植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需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农户有效证件为身份证、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有效证件为法人资格证书)到属地社、村进行申报,由行政村汇总后上报乡镇街。

(二)初核和公示。由乡镇街、村、社共同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初步核实,并在村社两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存在问题及时纠正。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街将申报情况汇总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抽查和汇总。市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街上报信息数据进行抽查核实,确认信息数据无误后,报送市财政局。

(四)兑付扶持资金。市财政局和各乡镇街财政所要充分利用原粮食直补工作基础,坚持公示制度,按照上报的信息和对应的补助资金金额,及时兑付给扶持对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种植业结构调整政策扶持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组织好具体调减区域、调整作物种类、调整面积的核定以及扶持资金的公示、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做好指导服务。根据种植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市农业农村局和乡镇街农业站要根据种植对象分类进行指导服务,配备相应的农业机械、筛选适宜的除草剂等,加快示范推广,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指导服务,妥善解决结构调整的技术问题,加快结构调整步伐。

(三)强化资金监管。要切实加强扶持资金监管,建立资金转账和资金使用的台账制度,严禁截留、挪用、套取和超范围使用扶持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效使用。对挤占、截留、挪用扶持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抓好宣传发动。各乡镇街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宣传手册等媒体工具和宣传手段,以及干部走村入户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种植业结构调整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市场科技信息,增强扶持政策的透明度。积极引导农民认识种植业结构调整必要性、迫切性,充分尊重生产者意愿,最大程度获得农户支持,让农民自觉调整、主动调整、科学调整,使我市种植业结构调整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附件:种植结构调整补贴标准


附件

种植结构调整补贴标准

品种

补贴标准(元/亩)

备注

辣椒

500

 

花生

500

 

白菜

300

 

萝卜

300

 

大蒜

300

 

紫皮洋葱

400

 

紫苏

400

 

桔梗

500

当年种植

黄芪

500

当年种植

白术

500

当年种植

蒲公英

500

当年种植

特色玉米

200

 

地栽食用菌

400

 

桑树栽植

500

当年栽植集中连片3公顷以上且中间无插花

300

2019年栽植的老桑田

用的

注:每亩面积667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