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 2019-07-19 15:20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石市2019年大豆种植补贴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磐政办函〔2019〕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磐石、明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磐石市2019年大豆种植补贴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9日





磐石市2019年大豆种植补贴扶持政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结构调整的有关精神,吉林省农业农村厅《落实农业农村部大豆振兴计划工作方案》,保持全省大豆产业平稳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国家农业生产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以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继续调减籽粒玉米种植面积,加快构建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稳步提高粮食产能,加快提高农业质量效益,着力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结构优化,协调发展。根据资源禀赋及区域差异,“调优、调特、调高、调深”种植结构,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宜饲则饲,做到保压有序,取舍有度。提升主产区产能,调整非优势区籽粒玉米种植。

2.坚持创新驱动,提质增效。推进科技创新,强化农业科技基础条件和装备保障能力建设,提升农业生产科技水平,实现增产增效、节本增效、提质增效。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升集约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

3.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以农业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为基础,积极推进结构调整,促进资源永续利用、生产生态协调发展。

4.坚持市场导向,尊重农民意愿。遵循经济规律,以市场和企业需求为导向,引导和指导农业,尊重农民意愿和经营自主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

二、主要目标

根据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种植情况,落实大豆种植面积2.5万亩(做为年末绩效考核结构调整完成指标之一)。

三、种植结构调整扶持的对象、范围、标准

(一)扶持对象。2019年完成大豆种植面积的种植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扶持范围。全市范围内合法耕地上实施调整的种植面积,不包括国家及省明确退耕的土地上的种植面积、未经批准开垦种的土地或者禁止开垦耕种的土地上的种植面积、虚报的种植面积。

(三)扶持标准。大豆每亩(667以下同)补贴300元。

四、实施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种植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需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农户有效证件为身份证、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有效证件为法人资格证书)到属地社、村进行申报。

(二)初核和公示。由乡镇街、村、社共同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初步核实,并在村社两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存在问题及时纠正。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街将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后上报市农业局。各乡镇街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汇总。市农业局对各乡镇街上报信息数据进行汇总,确认信息数据无误后,报送市财政局。

(四)兑付扶持资金。市财政局和各乡镇街财政所要充分利用原粮食直补工作基础,坚持公示制度,按照上报的信息和对应的补助资金金额,及时兑付给扶持对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大豆种植补贴政策扶持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组织好扶持资金的公示、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搞好指导服务。市农业局和乡镇街农业站要进行大豆种植指导服务,配备相应的农机农艺机具,筛选适宜的除草剂等,加快示范推广,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指导服务,妥善解决大豆种植中的技术问题,加快结构调整步伐。

(三)强化资金监管。要切实加强扶持资金监管,建立资金转账和资金使用的台账制度,严禁截留、挪用、套取和超范围使用扶持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效使用。对挤占、截留、挪用扶持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抓好宣传发动。各乡镇街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宣传手册等媒体工具和宣传手段,以及干部走村入户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大豆种植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市场科技信息,增强扶持政策的透明度。积极引导农民认识大豆种植的必要性、迫切性,充分尊重生产者意愿,最大程度获得农户支持,让农民自觉调整、主动调整、科学调整,使我市大豆种植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附件:磐石市2019年大豆种植任务分配表


附件

磐石市2019年大豆种植任务分配表

单位:小亩(667平方米)

乡镇街

计划任务面积

福安街道

760

烟筒山镇

2810

红旗岭镇

1060

明城镇

1450

石嘴镇

1640

驿马镇

1240

牛心镇

1990

呼兰镇

2160

吉昌镇

2590

松山镇

950

黑石镇

1940

朝阳山镇

1720

富太镇

1780

取柴河镇

870

宝山乡

1850

经济开发区

190

合 计

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