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制定无创周围血管检测等4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的背景及征求意见情况
为促进我市医疗技术进步与发展,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的医疗需求,结合我市临床医疗的实际,制定此文件。历经医疗相关专家论证和向社会及相关部门的征求意见程序,无意见后下发此文。
二、制定的法律依据
根据吉林省医疗保障局相关文件规定“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确保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后的合理的比价关系,各地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原则上不应高于省管部属、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避免出现价格倒挂现象。”
三、主要内容
(一)本次制定的价格为基准价,上浮幅度为零,下浮幅度不限。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
(二)本通知自2026年5月3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31年5月30日。在执行期间如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