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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修正案)
信息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 时间:2026-08-18 10:05
2007年4月16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182号公布
1、原第四十五条调整为第四十六条。
2、增加一条:“第四十五条 外县(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可参照本办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