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
为深入贯彻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供热计量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局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08〕106号)、《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推进供热计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政办发〔2008〕20号)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城区供热计量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加强城市管理,规范供热市场秩序,积极推进供热计量工作,促进供、用热双方节能。
二、起草过程
2025年3月市住建局发文向利害关系人征求了意见。5月进行了专家意见论证,同时开展了公平竞争性审查。通过了集体讨论程序。
三、主要内容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既有建筑以及新建建筑在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验收、销售、供热入网等环节供热计量安装管理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