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关于《关于公布实施永吉县城镇基准地价等土地价格的通知》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     时间:2025-02-27 15:57

  一、出台背景

  城镇基准地价是政府公示价格体系的主要内容,是土地市场健康运行的重要支撑。根据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健全完善政府公示地价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城镇基准地价应定期确定和更新。

  二、政策解读

  1.起草依据

  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吉自然资函〔2023〕1号)、《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城镇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技术要点><标定地价更新技术要点><吉林省公示地价系列数据库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吉自然资发〔2023〕5号)等规定。

  2.起草过程

  永吉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委托有资质作业单位开展。作业单位结合永吉县实际,依据定级和估价规程,通过现场勘查、资料收集和科学测算,形成了新一轮永吉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成果先后征求了各乡镇政府、开发区和县直相关部门意见,履行了公众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2024年9月3日,永吉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通过了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验收。

  3.主要内容

  本次公布实施的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覆盖永吉县城区以及乡镇(区)所辖区域。以城镇土地开发利用现状为基础,确定县城区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矿用地、仓储用地分3个级别,7个乡(镇)分为2个等别。以2023年1月1日为估价基准日,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工矿用地、仓储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用途,确定法定最高年期平均容积率条件下的区域平均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