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二、政策解读
(一)起草依据
《吉林市历史建筑管理办法》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二)主要内容
《吉林市历史建筑管理办法》共分为5章20条,围绕历史建筑的公布认定、维护修缮、保护利用等环节,强化所有权人、属地政府、监管部门主体责任,实现历史建筑全周期、全流程管理。
第一章总则,说明了起草依据、历史建筑定义、保护原则等内容,综述了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分工;
第二章历史建筑确定,明确了历史建筑的申报条件,保护级别、确定公布流程等内容;
第三章历史建筑保护,详细阐明了相关管理部门及所有权人在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原址保护、迁移等保护活动过程中的具体职责;
第四章历史建筑利用,强调了历史建筑应当在符合其核心历史文化价值的前提下开展多功能使用,并要求其在活化利用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要符合相关要求;
第五章附则,明确了本办法处罚依据及实施日期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