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意义
为加强城市规划与管理,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政府决定制定《船营区人民政府关于治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筑的通告》。
二、制定过程
意见是按区委区政府指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依法起草,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经区委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向司法局报备后,于2024年5月10日正式发文,并下发给各相关单位。
三、预计达到的效果
一是对我区建成区内凡未经依法批准建设的建(构)筑物及棚亭厦等违法建筑(含审批超期限的临时建筑)予以拆除。
二是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提高日常管控效率,对新增违建及时制止,快速消除,实现“零增长”。
四、措施保障
为加强城市规划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船营区人民政府关于治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筑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