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关于《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的公开属性和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     时间:2024-05-11 10:58

  一、公开属性

  此件主动公开执行。

  二、政策解读

  (一)起草依据

  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吉林省建立了虎豹公园、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对野生动物进行了保护,吉林省林草局公布了全省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野生动物保护被国家、省纳入到林长制督查考核范畴,对珍稀濒危物种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保护我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安全,有效打击非法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市林业局起草了《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经充分征求相关7家部门(单位)的意见,并进行认真修改完善,形成了提交会议审议的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通告》结合我市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实际,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猎捕方法以外,我市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猎捕方法。

  《通告》主要内容包括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禁止使用的猎捕方法、违反规定的处罚和责任等内容。

  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主要有8种):枪支类、麻醉药、弹弓、弓箭、弩、扎枪、滚笼、拍笼等工具,以及非人为操作并直接危害陆生野生动物安全的猎捕装置。

  禁止使用的猎捕方法(主要有13种):诱捕、围栅、设陷、挖洞、笼捕、窖捕、水灌或使用鹰、犬、马、机动车、鸟鸣音乐、高频声波等进行猎捕,以及其他危害陆生野生动物安全的猎捕方法,禁止采集、捡拾鸟纲、爬行纲、两栖纲野生动物的卵(蛋)。

  违反规定的处罚和责任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有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市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有效打击非法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