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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 2022-12-29 08:02
关于《吉林市引进碳纤维复合材料及制品项目优惠政策》的公开属性和政策解读

一、公开属性
    此件公开执行
    二、政策解读
(一)起草的依据、过程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十四五”碳纤维产业发展规划,抓住碳纤维产业高速发展的机遇期,结合我市“四六四五”发展战略,依托我市现有基础与优势,提升我市碳纤维产业在全国产业链价值链中的地位,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市合作交流办起草了《吉林市引进碳纤维复合材料及制品项目优惠政策(送审稿)》(以下简称《优惠政策》),向分管市领导进行了汇报。12月7日,按照王吉市长批示意见,常务副市长张静辉召集市财政局、化纤集团等14家单位专题研究。12月8日,市合作交流办将完善后的《优惠政策》向有关市领导和上述单位征求意见,形成了此《优惠政策》。
    (二)主要内容
《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六个部分二十六条政策措施,即:政策适用条件、土地厂房政策、原料和产品政策、奖励和融资政策、人才支持政策和附则。
    1.政策适用条件:第一条至第三条,包括法人资格、产品领域、入驻标准等内容。
    2.土地厂房政策:第四条至第六条,包括厂房租赁、定制和土地供应等内容。
    3.原料和产品政策:第七条至第八条,包括原材料供应、协助开拓市场等内容。
    4.奖励和融资政策:第九条至第十九条,包括固定资产、技术创新、企业所得税、“专精特新”、经济贡献奖励、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奖励、产业引导基金等内容。
    5.人才支持政策: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包括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支持和人才扶持等内容。
    6.附则: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包括执行原则和施行范围及时间等内容。
本政策中参考的其它政策条款按原渠道和程序执行。



吉林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