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吉林市人民政府对全市各行政审批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第九次清理。经审核,决定再次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项,暂停执行行政审批项目11项,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1项。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已取消、暂停执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原审批机关一律停止执行。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有关落实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督和管理。
附:1、吉林市人民政府决定第九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项)
2、吉林市人民政府决定第九批暂停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1项)
3、吉林市人民政府决定第九批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项)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