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 2019-07-11 13:54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规范全市机动车停放秩序的通告

为进一步强化静态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吉林大街等85条街路两侧路边石以上道路,决定对不在泊位内及泊位内不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标明准许的车辆类型、方向和时间停放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整治。具体道路如下:

吉林大街、解放东路、解放西路、解放北路、解放中路、雾凇西路、雾凇中路、雾凇东路、松江东路、松江西路、松江北路、松江中路、滨江东路、滨江南路、滨江西路、滨江北路、滨江中路、珲春街、珲春中街、珲春北街、天津街、四川街、重庆街、中兴街、东昌街、欣昌街、欣然街、嫩江街、哈达大街、幸福街、新兴街、昆仑街、松九街、新疆街、青年路、上海路、江湾路、延安路、辽北路、辽宁路、华业路、广场北路、通潭大路、通江路、和平路、中康路、南昌路、安康胡同、河南街、青岛街、南京街、朝阳街、福绥街、农林街、鞍山街、望云街、九龙街、越山路、德胜路、光华路、北京路、桃源路、西安路、长春路、黄旗路、吉兴路、迎宾大路、中东南路、桥头胡同、吉丰东路、哈大公路、思源路、九龙路、如意路、吉祥路、九兴路、九江大路翰林路、遵义东路、遵义西路、徐州路、湘潭街、清源街、龙潭大街、秀水街。

对在上述街路两侧路边石以上道路不按规定停放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自2019年7月 1日起,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取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特此通告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