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 2017-07-17 16:22
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申请通告
吉市房发〔2017〕61号

为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符合法定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及租金支付能力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含进城落户农民)、新就业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青年医生和青年教师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含进城落户农民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有本市户口且在本市居住、工作的家庭(单身申请人应年满35周岁);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415元/月(单身申请人收入低于3000元/月)。

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

2.新就业职工(大学生)应同时具备以条件:

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  

        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

        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之日起计算不满8年;

        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已被机关事业单位招录。

3.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有本市居住证

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

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4.青年医生和青年教师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

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

卫生系统的医务人员或教育系统的教学人员;

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符合法定年龄,正在享受租赁补贴的城镇低收入无房家庭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无房家庭可以申请原廉租住房

二、申请时间

(一)公共租赁住房:2017713日至2017814日,逾期不受理。

(二)原廉租住房:201781日至2017814日,逾期不受理。

三、申请房源

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共2604套,具体情况如下: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表

 

序号

小区名称

地点

建设方式

套数

装修程度

租金(元..㎡)

物业费(元..㎡)

是否优先安排

 

一室一厅

两室一厅

 

1

幸福岭地二期

船营区军民路

高层,统建

497

738

精装

4.4

1.3

设优先安排

 

2

中海蓝景东悦

丰满区宜山东路

高层,配建

51

55

精装

7

1.6

 

3

滨河家园

丰满区苏合街

高层与多层,统建

0

51

基本装修

6.3

高:1.3;多:0.6

 

4

威恩小区

昌邑区望云北街777

高层,统建

23

165

基本装修

6.5

1.2

 

5

北府新城

龙潭区劳动广场

高层,配建

30

0

基本装修

5

1.4

 

6

西域明珠

船营区长春路110

高层,配建

21

0

基本装修

6.5

1.5

不设优先安排

 

7

泊林小镇

昌邑区望云北街777

高层,配建

0

31

基本装修

6.5

1.4

 

8

铁建丽苑

昌邑区四川路179

多层,配建

2

2

基本装修

6.5

0.7

 

9

卢瓦尔小镇

昌邑区雾凇中路

高层,配建

23

3

基本装修

6.5

1.7

 

10

如一坊

丰满区泰山北路

高层,配建

12

0

基本装修

6.5

1.8

 

11

天硕家园

龙潭区徐州路3

多层,配建

8

0

基本装修

6.5

0.8

 

12

龙城帝景

丰满区宜山东路

高层,配建

139

7

精装

6.8

1.6

 

13

江山印象一期

丰满区滨江南路

高层,配建

39

0

基本装修

5

1.8

 

14

青云尚筑

高新区海口路33

高层,配建

16

0

基本装修

6.6

1.5

 

15

雾凇西路项目

船营区晓光路

多层,配建

3

4

基本装修

4

0.8

 

16

天瑞新城

龙潭区株洲街

高层,配建

44

0

基本装修

5.8

1.3

 

合计

908

1056

 

 

备注说明:1.序号1513141516项目为今年新建成,其余为去年分配后放弃或腾退的房源;2.房屋面积一般在40-60㎡之间,具体以测绘部门数据为准;3.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稳定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青年医生和教师等租赁保证金为150元/㎡。

 

原廉租住房项目表

序号

小区

地点

建设方式

套数

装修程度

租金(元..㎡)

物业费(元..㎡)

是否优先安排

一室一厅

两室一厅

1

幸福岭地一期

船营区军民路

高层,统建

260

380

精装

低收入家庭2.2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0.5

1.3

不设

备注说明:1.此项目为今年新建成,房屋面积50㎡左右,具体以测绘部门数据为准;2.低收入家庭租赁保证金为100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租赁保证金为50/㎡。

四、申请规定

(一)申请地点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本人为申请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向户籍地街道(社区)、乡镇提出申请;新就业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青年医生和青年教师应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指派专人集中办理,并向单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报送。

2.申请原廉租住房,户籍地街道(社区)、乡镇提出。

(二)申请材料

1.吉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自行到市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jlsfdc.com下载中心”下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

3.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证明(有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账单;离退休的,由离退休金发放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账单;灵活就业和个体工商户,社保缴费证明、营业执照、税收缴纳证明等材料,由社区、街道调查、评议后核定收入情况);

5.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证明(租赁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书等);

6.享受公租房优先安排的相关证明材料(制式证书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7.申请人的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

8.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证明。

9.受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要求申请人或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意愿填报

申请人最多可填报两个公租房申请意愿,同时要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具体要求为:1意愿必须填报,2意愿自愿填报, “是否服从调剂”必须填写。

城镇低收入无房家庭、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无房家庭只能申请原廉租房,且不需填报申请意愿。

五、分配入住

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房源分配一律采用电脑摇号配租,随机选择申请人代表进行摇号,现场由公证处公证,结果在市、区网站同步公开。

经摇号获得住房的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需持《公租房(廉租房)入户通知单》(登录市房地产信息网自行下载)与公租房管理机构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交纳租金、业费、租赁保证金、水、电、供热等相关费用,办理入住手续。

逾期或未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住房,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放弃的房源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收回另行分配。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

吉林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吉林市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jlsfdc.com为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发布网站。有关申请人资格、摇号时间地点及规则、配租结果、入户办理等相关信息均通过网站发布,请申请人注意查询。

(二)咨询电话

船营区: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8070612

昌邑区:昌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3379013

龙潭区: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3041995

丰满区:丰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4566906

高新区:高新区公用事业局:64798105

经开区:经开区规划建设局:63451956

吉林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62450828

 

 

 

吉林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2017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