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文件

  •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长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 信息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     时间:2026-01-08 12:46
  • 吉市发改规〔2025〕1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吉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吉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要求,我委对有效期即将到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市政府同意,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需继续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现将《延长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延长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xlsx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16日     

 

 

 

 

政策解读:http://gfxwj.jlcity.gov.cn/zcjd/202601/t20260108_1303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