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文件

  • 吉林市物价局关于雾凇岛景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 信息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     时间:2016-12-19 09:53
  • 吉市价发〔2016〕75号

吉林雾凇岛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收取雾凇岛景区门票和停车场收取费用的请示》收悉。鉴于吉林市物价局《关于雾凇岛景区门票价格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吉市价发〔2015〕67号)即将到期,经研究,现就雾凇岛景区停车服务收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小车(9座以下)每台次10元,大车每台次20元。晚20时到次日6时,每台车辆加收10元。

二、认真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收费前,按照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在收费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和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

三、本批复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吉林市物价局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