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文件
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确保《吉林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兜底保障实施方案》(吉市办发〔2018〕21号)贯彻实施并有序开展,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增设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为吉林市城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兜底定点医疗机构。
吉林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