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 2018-09-04 09:52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石市2018年棚膜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磐政办函〔2018〕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磐石、明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办、局,各相关单位:

《磐石市2018年棚膜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


磐石市2018年棚膜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棚膜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34号)、《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棚膜经济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吉财农〔2018〕120号)和《省级发展棚膜经济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九大精神和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导,充分把握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和脱贫攻坚的有利契机,加快推广新型设施,改造利用老旧棚室;科学布局,扩大总量;创新品牌,提升质量;立足优势,重点发展;把棚膜经济培育成磐石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

二、发展目标及区域布局

把发展棚膜经济定位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着眼国内外大市场,逐步扩大规模,提质增效,建设棚膜大市;优化布局,蔬菜、水果、食用菌并举,突出产业园区建设,走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之路,提升特色栽培水平及市场竞争力,最终形成棚膜菜、果、菌、药齐头并进,种植区域化、优质绿色的产业发展格局。

(一)主要目标。

1.到2020年巩固提升原有8000亩棚室,全市新建棚室25000亩(标准棚室4000亩、简易棚室21000亩),使全市棚室总面积达到33000亩。

2.新建集中连片30亩以上规模化棚膜园区5个,年新建10个棚膜经济产业园区。

3.建设棚膜经济特色乡镇10个。

4.棚膜经济总产值实现3亿元。

5.安置农村劳动力就业3万人。

2018年,全市建设任务4563亩,其中标准棚室1290亩,标准简易棚室3273亩。

(二)发展重点。

1.大力发展温室有机草莓产业。

2.鼓励发展设施水果产业。

3.扩大发展食用菌产业,特别是反季、错季食用菌产业。

4.巩固蔬菜产业。

(三)区域布局。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地发展原则。

1.建设烟筒山、明城、石咀、宝山等202国道沿线乡镇休闲、旅游棚膜经济带。

2.建设朝阳山、富太、红旗岭、呼兰等磐朝线、磐桦线休闲、旅游棚膜经济带。

3.建设以福安街为核心的市区周边棚膜经济带。

4.各乡镇街一村一品点状棚膜经济区。

三、发展方向

(一)推广多种棚室结构模式。坚持因地制宜、高中低端相结合原则支持多种模式统筹发展。鼓励支持智能化、工厂化生产模式,打造现代设施农业的样板。因地制宜发展土建温室、覆土增厚墙体温室、标准化塑料大棚等传统中档棚室生产模式。支持引导农民利用房前屋后建设简易温室、普通塑料大棚等,从低成本起步,积累经验和资本后,逐步提高标准,扩大规模。鼓励蔬菜集中产区建设智能化、高标准的联动育苗温室,规模化棚膜园区配套建设育苗点。

(二)加快规模化园区建设。建立国家和省市县四级规模化棚膜园区。按照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要求,积极创建国家级设施蔬菜(瓜类、食用菌等)标准园,每个园区面积200亩以上,省级产业园区标准为新建集中连片温室30亩或新建棚室70亩,市级产业园区标准为新建集中连片棚室40亩以上,县级产业园区标准为新建集中连片棚室30亩以上。

(三)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培育适合北方寒地生产的抗低温、弱光的品种,推广冷资源高效利用、立体栽培、草莓连作、水培、雾培、基质栽培等高产高效栽培新技术,提高产出率。

(四)加快园区多种功能开发。鼓励县城周边建设棚膜经济多功能拓展区,将棚膜经济与乡村旅游、休闲观光、都市农业、农事体验相结合,发展采摘园、温泉、垂钓、餐饮、旅游等乐民富民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

(五)优化产品供给结构。推进芦笋、洋姑娘、甜瓜、黄桃等优势品种集中连片种植,加快大樱桃、火龙果、高端花卉等引进品种的规模化生产。实现由普通、低效农产品生产,向优质、高效农产品转型,提升特殊品种供给能力,靠新、奇、稀、特、优抢市场增效益。加快发展创意园区产品,发展盆菜、盆花、盆景,打造家庭菜园、阳台菜园。

(六)开发利用冷资源比较优势。利用设施农业新技术、新设备,把冬季寒冷的冰雪资源产生的“冷能量”储存起来,根据作物物候特性等生理特点,打造冷资源高效农业产业模式,使果品在市场供应短缺、重要节假日等节点错期定制上市,实现效益增值。

(七)推进农户专业化生产。倡导一村一品、一园一品专业化生产,推进专业乡村建设,加快形成产地市场。尤其是利用房前房后建设好的分散棚室,按照一村一品的思路,积极引导农民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联合社,按照“五统一”(统一品种、统一标准、统一技术、统一品牌、统一销售)的模式开展生产,解决农民生产销售中的难题。

(八)坚持绿色化发展。实施生态农业“百千万”工程,推动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逐步实现棚膜经济化肥农药减量化、替代化栽培。全面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强化投入品监管和产品质量监测,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到2020年,棚膜经济产品全部达到绿色标准,国家标准园实现全程质量可追溯。

(九)推广多种合作经营模式。推广“龙头企业+村集体+基地”、“合作社联合社+农户”、“土地股份合作社+贫困户”等多方投入、利益均沾、风险共担、充分保障农民权益的新型经营模式,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

四、支持政策

(一)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各级财政棚膜经济奖补资金引导作用,奖补资金使用范围为新建棚室补贴、规模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指导服务工作经费、贷款贴息、保险保费补贴、担保费补贴、老旧园区棚室改造及基础设施维修等。利用我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建立的契机,侧重对棚膜经济发展的扶持。

(二)统筹使用涉农项目资金。充分利用省级农业综合开发、柴改电、农机购置补贴等项目资金发展棚膜经济。市本级2018年玉米生产者补贴额提取10%种植结构调整资金,部分用于棚膜经济建设补贴。市政府统筹使用省级补助资金、农业结构调整、适度规模经营、农民培训、农业技术推广等项目资金。

(三)建立贷款风险共担机制。依托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建立“政银担”三方风险共担机制,吸引和撬动信贷资金发展棚膜经济。

(四)引导工商资本投入。探索培育农民土地入股、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工商资本投资建设新模式。积极推进土地流转交易中心建设,及时为工商资本提供用地信息、在棚膜经济园区建设、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冷链配送等方面探索PPP模式,实行政府有偿投入、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引入国内有实力的基金管理公司,以现有涉农项目资金、城市发展建设资金为基础,成立市现代农业发展基金,支持园区建设。

(五)创新金融服务。在完成土地确权的基础上,探索开展棚室所有权登记颁证工作,利用棚室抵押贷款。探索建立产权评估中介组织,为棚室流转交易和抵押贷款提供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增加信贷规模,最大限度给予利率优惠,根据贷款人资产状况合理设计抵押担保方式,根据生产周期和实际情况设计还款期限。涉农担保公司要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效率,简化手续,降低门槛,积极为规模经营主体提供担保贷款,执行最优惠的担保费率。鼓励涉农保险公司开展棚膜经济保险试点,创新产品,逐步提高保险覆盖面。探索银行为龙头企业授信,龙头企业支持基地或农户建设棚室。

(六)提高棚室用地及水电路基础设施保障水平。发展棚膜经济的设施农业用地直接用于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专用审批手续,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办理用地备案手续,积极保障设施农业用地需求。水利部门抗旱打井、节水灌溉等项目重点向棚膜经济倾斜。农电部门主动服务,及时帮助棚膜园区办理用电手续,执行农用电电价。交通部门要衔接好棚膜园区道路建设和村(屯)通硬化路项目建设,保证出行顺畅。

(七)加强棚膜经济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鼓励设立有序的周末直销蔬菜市场、早晚市等临时摊点,对菜农入市直销免收摊位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推行产品标识和商品条码制度,鼓励棚膜经济产品进超市、社区、学校等销售终端。积极发展电子商务,鼓励引导农民利用互联网销售产品,支持发展网店、微商等新业态。

(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协会及其它社会团体发展棚膜经济,享受相关贷款贴息政策。龙头企业、工商资本投资发展棚膜经济的,优先享受民营经济和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支持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发展棚膜经济创业,在建设用地、土地流转、科技服务、税费减免上享受国家和省优惠政策。鼓励建设产业孵化基地、实训基地、创客园等,提升棚膜经济发展能力和质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有偿提供专业化服务,承接发达地区转移的现金技术、装备和人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建立棚膜经济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市发改、财政、国土资源、水利、农业、交通、商务、工商、金融、工信、供电、安华农业保险吉林市分公司、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等相关联动,加大政策、项目、资金落实力度,合理推进棚膜经济发展。

(二)强化指导服务。农业部门要通过开展“点餐式”培训、培育乡土专家、开展专家包保、开展产业认证等多种形式,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成立科技指导服务组或专家顾问组,确保培训和指导服务到位,全市“脱贫智囊团”要充分发挥作用,主动为所包保的乡镇提供咨询服务。对科技指导服务部门增补工作经费,县级主要服务部门年增加经费5万元。

(三)加大科技投入。年投入科研经费50万元。用于建立科技实验、示范、培训、推广。积极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研究推广,保证棚膜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推进落实“有管理制度、有专业人员、有生产记录、有质量检测、有产品标识,实现追溯管理”的“五有一追溯”制度,推行标准化生产,抓好“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培育,推介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有效提升行业话语权和市场影响力。培树一批诚信经营的棚膜蔬菜示范园区,形成名优特新的品牌方阵。

(五)建立专家库。收集、整理、集聚社会各界在设施农业生产、技术、加工、营销、管理等方面的专家,搭建产业技术平台,建立专家学历、年龄、特长、信誉等基础性档案,在磐石市农网上公布,通过市场化或公益化运作模式对接产业发展,使农民足不出县,就能找到相应方面的专家,释疑解惑,助力产业发展、农民增收。

(六)典型示范带动。要树立一批示范园区和示范户、示范村、示范乡镇,重点打造与庭院经济相结合、企业带动、合作社带动、大户带动、经纪人带动、技术能人带动等方面的典型,引导千家万户发展棚膜经济。强化典型引领作用,通过召开现场会、技术交流会、举办采摘节、农民文化节等多种方式搞好典型示范推广,打造一批脱贫攻坚典型。要继续抓好蔬菜、中药材、食用菌、苗木花卉、果品等五大类标准园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七)强化检查督导。各乡镇政府要将棚膜经济发展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制定检查考核细则,层层分解落实任务,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保障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1.磐石市棚室建设任务分解表

2.磐石市棚膜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磐石市棚室建设任务分解表

 

 

2018年任务指标(亩)

标准棚室

简易棚室

合计

吉昌镇

46

259

305

石嘴镇

103

239

342

红旗岭镇

146

268

414

牛心镇

63

249

312

福安街

143

169

312

烟筒山镇

161

440

601

取柴河镇

52

138

190

松山镇

43

140

183

呼兰镇

68

188

256

驿马镇

41

128

169

宝山乡

67

278

345

朝阳山镇

87

278

365

黑石镇

66

110

176

明城镇

143

239

382

富太镇

61

150

211

合 计

1290

3273

4563

 


附件2

磐石市棚膜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于技群 市长

副组长:曹晶莹 副市长

  员:胡金玲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朴钟洙 市农业局局长

            姚月宏 市财政局局长

            孙铁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大威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强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肖辉东 市水利局局长

            赵广宇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民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加华 市供电公司经理

            张宝旭 市农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主任:朴钟洙(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