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 2015-04-10 16:09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满区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丰政办发〔2015〕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红旗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农牧水利局、区林业局:

根据《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气联办【20155号)文件要求,我区制定了丰满区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丰满区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410

 

 

  

附件:

丰满区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保护大气环境为目标,以维护群众健康、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重点,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管治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教育,多措并举,高标准、高质量落实省政府禁烧工作要求。

基本原则:疏堵结合,以堵促疏,近期以堵为主;用禁结合,以禁促用,远期以用为主。

二、工作范围和目标

在全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实现秸秆焚烧全年“零火点”,有效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

三、主要措施

一是明确主体责任。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属地负责的原则,各乡(镇)、红旗街道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负责本地秸秆禁烧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红旗街道负责明确区域内村、屯的具体任务,落实包保责任。区政府负责辖区内禁烧工作的组织、督导工作,确保秸秆禁烧工作落实到位。区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属地政府共同参与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及各属地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督查,对各地禁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落实奖惩措施。

二是建立包保工作机制。区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农牧水利局、林业局等职能部门要按照省市要求,认真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职责要求。区林业局负责联系督导旺起镇、区农牧水利局负责联系督导前二道乡,区发改局负责联系督导小白山乡,区财政局负责联系督导江南乡,区科技局负责联系督导红旗街道。各部门要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建立巡查督导工作机制,每周开展秸秆禁烧巡2次以上,每次巡查村(屯)覆盖面不低于40%。区环保局负责对全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巡查监管,成立巡查队,制定巡查方案,对巡查结果以日查日报方式,上报区政府。

三是签订责任状。区政府与各乡(镇)、红旗街道签订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具体明确责任主体、任务目标、禁烧措施、考核标准。各乡(镇)、红旗街道与辖区各村(屯)也要层层签订责任书。要严密组织,搞好宣传动员,营造禁烧舆论氛围,集中组织力量,加强现场监管,落实责任书目标要求,完成考核任务。同时,各乡(镇)、红旗街道要在春、秋两季禁烧工作结束后,报送工作总结。

四、部门责任

区环保局:负责全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监管,做好禁烧秸秆火点的监测数据汇总分析及秸秆禁烧工作的情况通报。

区委宣传部:制定秸秆禁烧宣传工作方案,广泛宣传省、市、区各级政府关于禁止焚烧秸秆的有关内容,曝光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营造舆论氛围,增强群众自觉禁烧秸秆的意识。

区发改局:及时了解掌握省市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协调争取配套资金,扶持区域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快速发展。负责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绿化带、护坡等辖区内护坡杂草、林下附着物、杂物等的禁烧监督管理,负责加大对秸秆成型燃料及锅炉的政策扶植力度,加快推进秸秆成型燃料锅炉替代工作,因地制宜发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区科技局: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推广,鼓励引进开发秸秆搜集、储运、利用技术工艺装备,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公安分局:依照治安管理有关规定,对阻碍禁烧监管监督的不法行为,予以治安处罚;对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财政局:统筹安排财政资金,逐步加大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

区农牧水利局:积极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重点开展秸秆还田覆盖免耕播种和高留茬还田覆盖免耕播种两种技术,大力推广秸秆快速腐熟还田,堆沤还田等,提高秸秆还田综合利用率。推进种养殖业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推广秸秆青储技术,鼓励养殖场(户)和饲料企业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

区林业局:开展森林防火区农事用火专项治理,签订防火区禁烧农田剩余物承诺书,落实禁烧区域的各项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死看死守,务求实效。各乡(镇)、红旗街道、宣传、发改、农水、财政、环保、科技、林业、公安等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把此项工作摆上近期重点工作日程,确保我区秸秆禁烧工作有效落实。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作用,要坚决克服“不想管”和“管不了”思想,合理调配基层派出所、林业公安等执法力量,切实强化现场执法,严管严防,死看死守,加大对焚烧秸秆行为的处罚力度,及时制止焚烧秸秆现象。

(二)宣传引导,形成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利用宣传车、宣传栏、宣传单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关秸秆焚烧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注重对群众的教育引导,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讲清秸秆焚烧的危害,积极鼓励秸秆综合利用,引导群众科学利用秸秆。

(三)强化评比,严肃追责。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要求,对各乡(镇)、红旗街道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达到目标要求的,发改、财政、环保、农水等部门将在项目建设、转移支付、生态补偿等方面给予支持。对秸秆禁烧工作措施落实不力,辖区内火点数集中、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乡(镇)街将采取通报批等形式进行督导,情节严重的将取消一年内评优评优资格,扣减转移支付及专项资金。

六、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全面禁烧秸秆工作领导小组。

  长:吕庆龙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张      区政府副区长

赵继英    区政府副区长

  员:张洪生    区财政局局长

陈永平    区环保局局长

战景志    区发改局局长

于勇志    区科技局局长

李笑今    区农牧水利局局长

赵忠祥    区林业局党委副书记

李静梅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玉海    丰满公安分局副局长

靳德国    江南乡政府乡长

王占国    小白山乡政府乡长

张守国    前二道乡政府乡长

李春江    旺起镇政府镇长

孟繁辉    红旗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局局长陈永平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