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 2013-05-16 09:54
关于印发吉林经开区2013年“暖房子”工程暨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经开管字〔2013〕52号
吉经开管字〔2013〕52号
 
 
 
关于印发吉林经开区2013年
“暖房子”工程既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现将《吉林经开区2013年“暖房子”工程既改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2013年5月16日   
 
 
吉林经开区2013年
“暖房子”工程既改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和有效实施吉林经开区2013年“暖房子”工程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既改项目),根据市“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关于2013年“暖房子”工程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项目实施意见》以及国家和省、市“暖房子”工程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实施“暖房子”工程既改项目,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节能减排、低碳环保、改善民生为目的,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我区以管委会为责任主体,全面规划,科学安排,坚持既改项目与供热管网改造、热计量表安装、住宅区环境整治、主街路美化同步实施,全面改善我区住宅区人居环境,努力打造“安全、优质、文明”工程。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上述指导思想,努力增强四个意识:一是增强法律意识。“暖房子”工程是由政府投资的重点民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千家万户。要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吉林省“暖房子”工程技术导则》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确定节能改造范围、招投标、施工材料选用等环节,都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防止决策的随意性。二是增强安全意识。要认真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切实履行对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发生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三是增强质量意识。严格按照“暖房子”工程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努力打造优质工程。四是增强文明施工意识。做到施工垃圾“日产日清”,施工方与小区居民和谐相处。
    二、“既改”内容及原则
    “暖房子”工程既改项目主要包括:外墙节能改造、外窗节能改造、屋面节能改造、单元门保温改造(指无单元门或破损严重的单元门)。按照省暖房办要求,既改项目以区域热源或热力站为划分单元,住宅楼节能改造与供热管网改造、热计量表安装同步实施。基本原则是:
    (一)2007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房屋本体没有保温措施且集中供热的居住建筑(不含火炕楼)。
    (二)在供热管网改造范围内,采暖系统符合分户控制(供热单户改造)要求,或同步进行分户控制改造的居住建筑。
    (三)原有木制、金属制(铁、铝台金等)窗户应更换为塑钢窗,更换后每栋楼的塑钢(塑料)窗面积之和达到整栋楼窗户总面积的95%以上,原有窗型为塑钢(塑料)窗的均不予以更换。
    (四)实施节能改造的范围必须是未列入旧房、棚户区改造和其他拆迁计划的住宅区(楼)。已实施既改的住宅楼,坚决杜绝5年内拆除。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还要在施工前拆(移)除住宅(网点)防盗护栏、老式铁皮保温阳台、太阳能热水器,广告牌匾,特别是楼上楼、阳光房等影响施工和节能效果的违章搭建或外墙附着物,保证“既改”对楼体的全覆盖。防盗护栏由施工单位免费拆除,施工单位不负责保管及安装。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既改项目的有效开展,成立经开区“暖房子”工程既改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 吴  琼  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王立宽  管委会副主任
            冷  伟  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蔡国庆  建设局局长
      周海山  九站街道代理党委书记
            张云桥  市政公用局局长
方建明  纪检监察室主任
王民慧  城管执法局局长
            宋  莹  环保局局长
            姚宝峰  信访局副局长
      戴振东  建设局副局长
            王  猛  建设局副局长
            王  杨  财政局副局长
            齐忠印  九站街道副主任
            冯国吉  公安分局副局长
            孙志宝  消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总体调度“暖房子”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建设局,办公室主任蔡国庆;副主任王猛、戴振东;成员关洪俊、刘立新、陆沿序、申爱淑。
四、职责分工
(一)建设局负责“暖房子”工程计划、招投标、施工质量、安全等工作,负责协调市房产局、建委、电业、电信等方面工作。
(二)九站街道具体负责协调街道、社区、物业、前期普查、入户走访、居民信访及接待等方面工作。
(三)财政局负责协调市财政局评审中心结算及审计工作。
(四)市政公用局负责协调供热方面的相关事宜。
(五)环保局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六)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协调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行政执法事宜。
(七)纪检监察室负责工程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协调检察院和纪检委。
(八)信访局负责信访工作。
(九)公安分局负责工程实施工程中的公共安全。
(十)消防大队负责工程实施工程中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各阶段重点工作及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3月2日—4月30日)
    1. 参加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组织的暖房办人员业务培训;参加市政府召开“暖房子”工程动员会;管委会与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
    2. 区暖房办组织开展前期项目调研、普查、统计等组织实施工作;根据供热管网改造范围确定既改项目的实施范围,制定本区《2013年“暖房子”工程既改项目实施方案》,开展节能诊断并出具报告。
3. 安排线缆支架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协调供电、电信、联通、移动、吉视传媒等专营公司对楼体外墙悬挂的电线电缆进行迁(挪)移。
4. 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通过招标确定设计单位并编制施工图纸和设计方案。
5.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二)工程实施阶段(5月1日—10月15日)
1. 节能改造施工前,做好影响施工的违章搭建、外墙附着物及屋面太阳能热水器的拆(移)除工作。
    2. 做好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监督管理工作。
    3. 因换窗率不达标等原因未完成节能改造的2012年中标标段,由我区负责组织施工,纳入2013年既改项目验收和决算。
    (三)工程验收阶段(10月16日—11月15日)
    区里组织既改项目自验收,形成自验收报告,向市暖房办提出验收申请;督促施工单位上报工程竣工资料及决算资料。配合国家、省、市进行综合验收。
    (四)评审决算阶段(从11月中旬开始)
    区暖房办核定工程量,协调好工程的初审工作,按照市财政局要求组织评审决算工作。
    六、资金来源及拨付方式
    “暖房子”工程资金由中央、省财政奖补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3部分组成。中央和省财政奖补资金合计为110元/m2(建筑面积)。按照市政府规定,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负担,市财政负担2/3,区财政负担1/3。根据中央和省财政奖补资金、市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情况、以及各区工程进度,由市财政直接将工程款拨付到区财政。
    与“暖房子”工程既改项目相关的各种经费支出,本着“谁发生谁承担”的原则,设计费由市财政支付;节能诊断、监理、工程评审(建设单位初审)、能效测评等费用,由各区财政支付。免除建设单位(甲方)招标进场交易服务费。
七、保证措施
(一)制度保证措施
    各有关部门在“暖房子”工程既改项目领导小组领导下,要履职尽责,通力配合,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为保证“暖房子”工程既改项目的顺利实施,建立以下3项制度:
    1. 巡查制度。区暖房办组织人员每天到施工现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参建、施工单位整改,并向市有关责任部门(单位)通报情况。
    2. 调度制度。施工期间,每周五下午3:00,指挥部组织召开由各区暖房办负责人及相关管理、技术人员参加的调度会,总结上周施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传达贯彻省、市领导指示和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下周工作。
    3. 问责制度。将“暖房子”工程既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相关部门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之中,对失职、渎职、不作为等不履行本意见规定职责的责任人,依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及市委关于干部管理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二)安全监管保证措施
一是强化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出现人身安全、消防安全事故,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写入施工合同附加条款。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制度,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和消防安全教育,每日施工前对工人进行安全交底,特别是对新进场的工人,要及时进行安全教育补课,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二是开展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建设单位要组织建设、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进行施工、消防安全培训,使各类人员掌握安全监管的基本常识、管理方法及重点。
    三是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市建委安监站将落实专人加强现场巡查,监督施工和消防安全,及时处理违规问题,排除安全隐患。建设单位巡查组要坚持检查质量与检查安全并重,严看死守,确保不出人身安全和消防安全等事故。
    (三)质量监管保证措施
    一是施工主材料按照省建设厅采购目录由市政府统一招标,各区自主采购。施工用的苯板(B1级)、苯板胶、网格布、铆栓、弹性涂料、型材、五金件、单元门等主材料通过招标确定,区暖房办与中标材料生产厂家签订购销台同、质量承诺并备案。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材料使用的监管,确保既改项目施工材料全部符合《吉林省“暖房子”工程技术导则》标准。
    二是落实施工质量负责制。市质监站将对各标段的现场施工质量监督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出现质量问题实行问责制;加强现场监理力量,每个施工小区配备一名监理,实行”旁站式”监理;建设单位根据开工规模,组成若干个日常巡查组,对施工现场开展“飞行式”检查。
    三是发挥基层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在施工现场设立“公示板”,公示施工单位、使用材料、施工节点要求、举报电话等内容;建立由社区干部负总责、以施工小区楼栋长为骨干、小区居民广泛参与的质量监督网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举报),由建设单位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四是加大处罚力度。对偷工减料、违规施工且屡教不改的施工单位,要及时清除出场,不留质量隐患,以“严管重罚”促质量提升。
五是选用素质好的施工单位。
(四)工程进度保证措施
    一是适时早开工。建设单位要抓紧做好组织领导机构组建、项目调查统计、确定改造计划、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早开工。
    二是检验施工单位的资金垫付能力。根据开工初期上级资金不能拨付到位的实际,把施工单位的资金垫付能力作为投标的资格条件,垫付能力不足的施工单位不能投标。
    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计划指标,用足国家给予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的优惠政策。
(五)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一是把文明施工情况作为建设单位日常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是建设单位对居民投诉进行登记统计,对野蛮施工、投诉率高、违反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日产日清”规定的施工单位,予以处罚。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为既改项目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既改项目的实施,广泛深入地宣传报道中央和省、市关于“暖房子”工程既改项目政策、工程(材料)技术质量标准和居民支持配台等方面的信息,大力营造有利于既改工程实施的舆论氛围。
四是加强内业建设,规范既改项目资料管理工作。为保证上级检查验收及审计时提供规范的内业资料,区暖房办、施工单位都要配备专职内业人员,负责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可请建设部门档案馆专业人员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内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监理公司要对内业资料建设负总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业资料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